今天是: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内设教育管理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生资助中心、就业科、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国防教育管理科、军事科。


部门所含科室:教育管理科

科室工作职责:

1.辅导员队伍建设(校内外培训、赛事组织、活动组织、常规数据更新等)、辅导员招聘,辅导员工作年终考核、学院学生工作年终考核;

2.新生入学教育实施、学工年鉴编撰,大学生手册等文件资料修订,部门文件起草下发,晚点名、学工简报及其它文字材料撰写工作;

3.学生相关数据统计及分析工作,学生评奖评优工作及学生科技赛事认定及奖励工作,学生违纪处分工作等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学生安全隐患排查相关工作;节假日学生安全教育(学生离校请假,学工干部值班安排汇总统计等);

4.全校新疆籍学生思想教育及管理;

5.学生档案管理、政审等;

6.学生证和校徽管理,学生证、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发放、办理、充值、补办;

7.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撰写;

8.协调处内各科室,对接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

9.迎新工作、开学典礼等工作;

10.处领导出差、调研安排,会务安排;

11.处内国有资产管理,办公物品采购,财务管理及报账工作;

12.组织制定、完善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13.联系学院、招生办等档案相关单位,做好新生档案的收集、建档;

14.联系学院、组织部、教务处等档案相关单位,做好毕业生档案的收集,归档和转递;

15.日常学生档案办理、查询、借阅、政审、管理等;

16.组织学院规范化填写《高校学生学年鉴定表填写说明》、《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及新生建档、毕业生档案材料归档等培训工作;

17.学生证和校徽管理,新生学生证、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发放、办理,日常学生证补办、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充值。

18.办公用品采购、发放,办公室账目管理,学工系统大型活动后勤保障工作;

1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室所在地点:花江校区红亮学生活动中心211

科室联系电话:0773-2319280


部门所含科室: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科室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心理育人网络体系及工作机制建设;

2.负责拟定及实施学校大学生心理育人工作计划;

3.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心理育人工作;

4.负责专兼职心理育人教师及学生骨干等队伍建设工作;

5.开展大学生心理咨询服务工作;

6.开展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

7.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组织开展心理育人专题讲座及报告;

8.组织开展“3·25”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季活动、心理案例研讨与督导、心理沙龙等心理育人活动;

9.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与心理测量工作,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

10.负责大学生团体心理行为训练、团体辅导等工作;

11.建设一站式社区心理育人工作站,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进公寓工作;

12.运维心理育人工作线上平台,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进网络工作;

13.开展大学生心理育人工作的调查研究,编印心理育人工作资料,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14.指导心苑工作站及微风心理网络思政工作室开展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所在地点:花江校区红亮学生活动中心213221

科室联系电话:0773-2319306


部门所含科室:学生资助中心

科室工作职责:

1.组织实施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2.开展全校本专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立卡学生资助与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全校本专科生国家三奖一助评审与发放;社会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

4.生源地、校园地助学贷款发放与管理;

5.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退役士兵学费补偿代偿工作;

6.组织校内勤工助学;

7.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感恩、诚信教育;

8.本科生学生城镇居民医保、校园方责任险缴费工作;

9.实施资助育人项目,指导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困难学生创业实训基地青羽微图运营;

10.临时困难补助审核发放、学生爱心基金审核与管理;

11.资助队伍培养与业务培训、资助工作年度考核与评优;开展学生资助理论研究工作;

12.资助信息化建设;全国、全区资助管理系统数据采集与上报;

13.学生伙食补助统计与发放。


科室所在地点:花江校区红亮学生活动中心101

科室联系电话:0773-2319219



部门所含科室:就业科

科室工作职责:

1.组织制定、修订、完善就业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

2.负责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开拓,广泛收集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

3.负责毕业生信息统计及上报工作;

4.负责组织各类毕业生招聘活动;

5.负责毕业生协议书的分发、签订工作;

6.负责毕业生就业计划编制及报送工作;

7.负责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办理、发放等工作;

8.负责建设学校就业网,加大毕业生就业的宣传力度,建立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网上交流平台;

9.及时汇报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信息,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有参考价值的决策依据;

10.组织实施学生职业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11.负责组织各类就业指导培训和就业团队建设;

12.负责“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实施开展工作;

13.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

14.开展就业年终考核及评优工作;

15.组织开展全校就业数据统计核查工作;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室所在地点:花江校区红亮学生活动中心105

科室联系电话:0773-2316183


部门所含科室: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科室工作职责:

1.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在学校学生工作部()的领导下,负责学生公寓区学生日常管理,协调公寓区内后勤、 保卫、 基建、国资、 校医院等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学生公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 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的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

4.负责安排、调配学生宿舍,办理学生住(退、外)宿等手续;

5.负责学生公寓区安全管理、文化建设;

6.负责学生公寓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7.负责学生公寓区资产管理与报修;

8.负责学生自律委员会、协管会的组织指导工作;

9.负责学生公寓区突发事件的报告及处理;

10.负责学生公寓工作人员的管理与考核工作;

11.“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所在地点:花江校区红亮学生活动中心102

科室联系电话:0773-2319223


国防教育管理科

科室工作职责:

(一)军事课教研室

1.负责国防教育相关法令、文件及通知的贯彻,制订学校的国防教育工作规划,开展经常性的国防教育,增强师生的责任感、使命感,激发爱国热情,提高国防意识;及时统计、总结、汇报国防教育工作情况。

2.负责完善军事课课程建设,安排军事课教学计划,撰写与修订军事课教学大纲、授课计划。

3.负责军事理论教师(含外聘)的招聘、培训、备课、教学和研究。

4.负责教学过程的管理督导。

5.负责组织全校军事理论课程考试、改卷、统分、成绩录入、归档等。

6.负责组织各级军事理论课教学竞赛,国防演讲等活动。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军事训练

1.负责落实国家军事训练政策,开展大学生军事训练活动。

2.负责编制军事训练方案和手册。上报军事训练计划,落实承训部队。

3.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与各学院做好军事训练期间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4.负责军事训练期间评优评先工作。

5.协助相关部门完成军事训练成绩的录入。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科生培养

1.负责预科生的培养和教育教学工作。

2.负责制定与完善预科生管理办法、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授课计划。

3.负责对任课教师的招聘、培训、备课、教学和研究。

4.负责对预科生在思想、学习、生活、工作上的全面指导。

5.负责指导预科直升本科专业选择与填报,办理预科生升本手续。

6.负责预科生预科阶段的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团员发展与从团员中推优发展党员等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防战备动员

1.落实上级部门有关人防工作会议会议精神,执行有关决定。

2.负责组织开展全校性人防宣传教育活动。

3.负责师生人防战备动员和人员演练工作。

4.负责KY.COM人民防空警报设备的日常维护。

5.负责实施防空警报试鸣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所在地点:后勤楼312

科室联系电话:0773- 2305625


军事科

科室工作职责:

(一)武装部办公室工作

1.草拟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

2.整理记录会议纪要,负责相关制度文件的制定。

3.负责部门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

4.负责本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及年度工作总结。

5.协助部门领导做好部门财务管理。

6.负责部门固定资产登记、验收、清点、检查、报废等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征兵工作

1.落实国家征兵政策,负责制定“一年两征两退”征兵工作方案和计划。

2.组织开展大学生应征入伍征兵现场咨询会及征兵宣传动员“进课堂、进宿舍、进网络、进活动”。

3.组织和指导大学生应征报名,参加初检、复检、总检。

4.组织做好入伍学生欢送仪式、退役复学学生欢迎仪式。

5.协调落实大学生应征入伍各项优待政策。

6.统计入伍数据,核算任务完成情况。做好年度征兵表彰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双拥工作)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负责宣传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

2.与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接,负责做好本校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建档立卡KY.COM退役军人(含退役复学学生、在职教职工、军属)基本信息台账和管理。

4.负责退役军人信访工作。

5.落实退役大学生各项优待政策。

6.结合“八一”等重大节日到桂林警备区及驻桂部队开展双拥慰问工作;开展本校退役军人慰问工作。

7.指导爱国国防教育协会和退役大学生之家社团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民兵工作

1.落实国家民兵政策。

2.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做好民兵预备役的登记和国防动员潜力调查。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所在地点:后勤楼312

科室联系电话:0773- 2305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