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开云(中国)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桂电科【2025】1号)文件于2025年1月下发后,我处接到部分老师咨询科研经费自行采购限额标准及相关程序问题。
经研究,目前学校使用科研经费采购货物及服务限额标准及相关程序仍然按照《开云(中国)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桂电国资[2017]2号)执行,科研经费自行采购的限额为5万元(不含),待学校货物服务自行采购相关管理规定出台后,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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