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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2025年度 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2025年04月26日 9:49  点击:[10]

根据《开云(中国)本科生专业分流及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桂电教〔20216号)文件精神和《开云(中国)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及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建交[2021]11号)(附件1)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长:黄金标 王涛

副组长:薛成斌 周旦 吴迪 郑文亨

员:周长红 马彬 韩杰 杨建波

书:彭薇 于博楠 魏红

二、计划接收转入名额

根据我院现有办学条件,2025年度的转专业计划接受人数定为: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招生人数的30%详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拟接收转专业计划数(可分年级)

1

交通工程

30

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15

3

土木工程

30

4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5

 

三、接收转专业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开云(中国)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及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1. 学业优秀转专业学生

1)数学类课程成绩平均分不低于60数学类课程包括:高等数学A1-A2或高等数学B1-B2,线性代数A或B、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大学英语成绩平均分不低于60

2)转专业考核综合成绩由累计学分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组成。面试成绩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进行考核。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兴趣及科研创新潜质、综合素质。专业兴趣及科研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成绩由各专业专家小组通过专家面试等方式确定。专家面试突出对学生思想品质、理想信念、爱国情怀、学习态度、专业兴趣与特长、心理素质和综合素养的考查。

3)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考核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接收名单,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2.学科专业特长学生

科专长转专业学生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评估学生实际情况,确定该类学生是否适合转入新专业。

对于学科专长学生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以第一作者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项及以上;

2) 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3) 学生获得省部级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具体学科竞赛目录见附件2

4)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大于等于425

四、接收对象

1.大一、大二学生均可以申请转入交通工程专业、土木工程专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经考核合格录取后,转入同年级就读。

2.转入学生严格执行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完成学业,需补修相关课程。

3.大三、大四学生不予接收。

4.在原专业因违纪受到处分的学生不予接收。

五、工作程序

1.转专业宣传

2025426-430日,学院在网站公布工作流程、考核时间地点等信息,开展线上宣传。

2.学生申请

202558-526日,学生根据学院的接收条件,结合自身情况和专业兴趣,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并按学院的要求接受转专业考核。学院通过本科教学信息平台在线审批学生申请。

3.院考核

2025527日-613日,学院对学生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接收条件后,确定参加面试考核的学生名单,通知学生参加考核。

考核按照《开云(中国)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及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其中,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兴趣及科研创新潜质、综合素质。专业兴趣及科研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成绩由各专业专家小组通过专家面试等方式确定。专家面试突出对学生思想品质、理想信念、爱国情怀、学习态度、专业兴趣与特长、心理素质和综合素养的考查。每个学生面试时长为10分钟。

考核结束后,拟定接收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学院将填报《开云(中国)本科生转专业拟接收名单汇总表》(附件3)报送学校教务处。

3.校申核

20256旬,学校对学院提交的拟接收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教务处网站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最终以学校正式下文为准。

六、转专业学生课程修读要求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应按照本学期选定的课程继续完成修读,并按规定参加原学院的各项教学活动,下学期再正式进入新专业学习。

学生在转专业后,应提前做好学业规划,合理制定课程修读计划,接收专业要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学业指导工作。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地址: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办公室(花江校区建交大楼A402)

联系电话及邮箱:0773-230379658972570@qq.com

投诉电话:0773-2319108.

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2025年度转专业工作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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