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博士生导师: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5〕82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及范围
1.采集博士生导师范围:截止2025年8月31日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全部导师(含尚未实际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外籍导师和兼职导师);
2.采集博士生范围:2024-2025学年具有过本校学籍和2025-2026学年初入学的博士在校生。
符合条件的博士生数据系统已统计,博士生导师可在系统采集页查询本人指导的博士。
3.博导科研情况采集时期范围:2024年1月-2024年12月期间博士生导师的科研项目、科研论文、科研获奖、专利授权情况。
二、采集程序
博导信息采集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如下:
1.博士生导师填报信息
10月10日前,博士生导师经“智慧校园”门户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2023版)”, 在“个人管理-博导信息采集”进入信息采集页面,完成信息填报后提交。
各采集数据说明见《2025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附件1),博导可下载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模版(附件2-6)做数据准备。
2.学院审核
博士生导师所属学院负责审核并督促博士生导师按时完成信息填报。学院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科-导师信息管理-博导采集审核”,审核博导提交信息。
三、工作要求
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是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与2025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关联,教育部将视填报完成情况和填报质量纳入年度招生计划统筹考虑。请学院和博士生导师务必高度重视,确保采集数据准确完整,做到应填尽填。
附件3 基表_教博基1004_科研项目情况(填报上一年1月至12月).xlsx
附件4 基表_教博基1005_科研论文情况(填报上一年1月至12月).xlsx
附件5 基表_教博基1006_科研获奖情况(填报上一年1月至12月).xlsx
附件6 基表_教博基1007_专利授权情况(填报上一年1月至12月).xlsx